南極的政治 ----  南極公約

自1908年起,有6個國家紛紛於南極大陸劃分勢力範圍並宣佈主權 ( 見圖 )

1957/58 之國際地球物理年 ( IGY ) 促成了1959年之南極公約的簽署,它不承認前述之主權劃分,并明定南極大陸非軍事地區且應作和平用途。至1999年止,有約佔世界總人口 90 %之42 個國家成為其簽約國。

1997年 5/6月間,紐西蘭國主辦了南極公約之第 21屆年會,圖為其外交部在事後出版的報告。

南極大陸是惟一受國際條約『制約』而不受聯合國『管轄』的地區,只要具備足夠的能力並遵守南極公約的環保規定,任何國家都可前往活動

南極公約系統中之南極科學研究委員會 ( SCAR ) 負責南極科學研究相關資訊之交流,並綜理協調國際合作之研究活動。